会员权益
第一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;
(三)守法经营,无不良记录,具备相关资质;
(四)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(五)凡在安徽省辖范围内从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相关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产品销售、咨询服务、系统集成工作的企业、单位和个人,以及致力于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育教学和知识普及的企业、单位和个人,均可申请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。
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颁发会员证或公告。
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三)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;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退会自由。
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(四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会员应起示范带头作用,自觉维护其他会员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。
第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拥有会员证的要交回会员证。
第六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第七条 会员退会、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